評分標準


STEP 1
初審
STEP 2
決選
初審7/1~7/10由5位台灣評審從全部作品中選出50個作品進入決選。
決選 7/11~8/30 將50件作品交由全體評審評分,並進行評審點評。
9月份公告成績與作品
評分方式 為求評分公平性,決選評分規則將採用「中間分數平均法」將各評審委員所評定之作品分數,
刪除最高分及最低分。取其餘分數相加,再求其平均數。評分完畢將由主辦單位統整。


賽制時程
Timeline

評分比例


總體印象 20%整體合諧度、構圖完整性、作品獨創性
造景架構 20%整體架構均衡度(景深、焦點、明暗比例、細節處理)、硬景觀使用比例是否過高,有無使用人工素材造景,是否移除不必要的管件及設備
水草狀態 15%水草生長狀態、水草顯色狀態、水草健康狀態
水草搭配協調性 15%水草葉形、植株大小的使用比例是否協調,有無使用水上葉或非水中植物造景
水草成熟度 10%水草成長是否已達成熟且表現自然
生物協調性 10%環境是否適合水中生物生活、水中生物大小,數量安排
魚缸維護狀態 10%水質是否清澈、有無過多雜質,水草、缸壁或素材上是否有過量藻類出現